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,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要求,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,我市决定对2021年8月31日以前制定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。
近日,安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《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、废止、修改和保留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》,对纳入清理范围的35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,宣布失效和废止122件、保留213件、修改6件、拟修改13件。这是安庆市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,首次对市政府制定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的全面清理。这次全面清理对于维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权威性,确保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级决策部署相协调相一致、与长三角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相协调相一致,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重要意义。
(合法性审查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