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》(皖司通〔2012〕72号)文件相关规定,经审查,下列申请事项材料齐全,符合审批条件。
一、专职律师申请(4人)
董宝宝 江苏衡鼎(安庆)律师事务所
余 涛 安徽安潜律师事务所
马梦颖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
钱 伟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
二、公职律师申请(6人)
王 丹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胡雁冰 怀宁县秀山乡人民政府
余金松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庆监管分局
周正光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庆监管分局
余珍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庆监管分局
章举典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三、公司律师申请(1人)
许爱香 安徽省烟草公司安庆分公司
四、注销申请(2人)
刘超武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
柯和中 安徽雷池律师事务所
现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天,自2022年4月8日至4月10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上报省司法厅。
监督电话:0556-5701539。
安庆市司法局